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自动售货机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KJ95980-4023
三、项目内容
(一)计划于单位院内设立自动售货机4台,为官兵及家属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售卖服务,主要包括2台综合类、2台饮料类。部队负责提供设备安装场地及电源线路接入,承运单位负责自动售货机的安装及日常维护等。
(二)每台自动售货机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0.882m×0.790m),经市场调查评估,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费为200元/月/台,4台每月场地租赁费为800元,该费用不另外收取,由供应商以货物折扣的形式优惠给单位官兵。
(三)项目所产生的电费及维护保养费用由承运单位承担。
(四)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质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商需为自动售货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 且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投标商为非外资、台资独资或外资、台资控股企业。
(四)具有成熟的自动售货机运营经验,提供同类型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五)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08: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8.提供自动售卖机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我部将视情对购买标书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我部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环山路86号。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浩 联系电话:07102393972 19971919236
监督人:鄢圣宇 联系电话:19971919315